2025-08-18
目 录
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
一、部门职责
二、机构设置
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
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(一)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(二)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(三)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(四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(五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
(六)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
(七)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
一、部门职责
中国电子学会主要职责包括:开展国内外学术、技术交流;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;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,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;编辑出版电子信息科技书刊;开展决策、技术咨询,举办科技展览;组织研究制定和应用推广电子信息技术标准;接受委托评审电子信息专业人才技术人员技术资格,鉴定和评估电子信息科技成果;发现、培养和举荐人才;奖励优秀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。
二、机构设置
中国电子学会总部(秘书处)是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,下设办公室、党群处(纪检审计室、离退休办公室)、财务处、组织管理与信息处、政策研究与国际合作处、学术交流处、会员服务与科技评价处、创新与产业服务处、科普培训处、期刊发展处共10个部门,以及中电新一代(北京)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北京中电赛意科技有限公司2个公司。
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
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(一)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2024年度中国电子学会收、支总计37275.23 万元,收入主要构成为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.37万元、事业收入33986.97万元、其他收入1799.28万元、年初结转和结余676.61万元;支出主要构成为: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.24万元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790.28万元、住房保障支出316.99万元、结余分配8329.03万元、年末结转和结余479.69万元。
(二)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本年度收入合计36598.62万元,较上年度收入增加4470.57万元,收入稳步增长。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812.37万元,占2.18%;事业收入33986.97万元,占91.18%;其他收入1799.28万元,占4.83%。
(三)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本年度支出合计28466.51万元,较上年度收入增加261.96万元,支出增幅小于收入增幅,成本控制较好。其中:基本支出7857.98万元,占27.6%;项目支出20608.54万元,占72.4%。
(四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7.67万元。与2023年相比,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7.79万元,减少2.13%。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,相应支出减少。
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如下:
社会保障和就业(类)支出28.03 万元,占3.43%;
资源勘探信息等(类)支出502.28 万元,占61.43%;
住房保障(类)支出287.36 万元,占35.14%;
(五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
中国电子学会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.29万元。其中,人员经费582.69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住房公积金、退休费、绩效工资;公用经费67.6万元,主要包括:水费、电费、物业管理费。
(六)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
2024年度学会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为7个,包括财政与非财资金项目,覆盖率100%。
本单位对2024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,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,提升自评质量。本单位严格遵守项目支出的各项要求,充分发挥学会平台资源优势,聚焦科技创新需求,引领产业发展,加深了学会与相关企业、行业协会、专家及科研院所的沟通与了解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资源,为学会今后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奠定了基础。
总体来看,2024年度项目实施总体进展顺利,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,但在也存在一些不足:一是部分研究报告项目资源获得性有限,行业企业覆盖面有限、调研深度有待加强;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中,系统需要按需求进行定制开发,存在一定的开发周期,基于此种情况,为达到对项目质量管控的目的,采用分期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费用,按工期进度设置款项支付条件,形成预算执行进度与计划时间进度有差异的情况。
下一步学会将结合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 发现的问题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一是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、完整性以及合理性,规范经济行为,加强进度管理和时间把控,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;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整理、分析、反馈和整改,进一步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。
(七)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1、关于政府采购支出。
2024年度,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3.97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.41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6.56万元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5.46万元,其中: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1.54万元。
2、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截止2024年12月31日,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,其中: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、机要通信用车1辆、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,其他用车2辆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(一)财政拨款收入: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,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。
(二)事业收入: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。
(三)其他收入: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,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、银行存款利息收入、租金收入、捐赠收入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。
(四)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: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 额的金额,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。
(五)年初结转和结余: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、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(六)结余分配: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、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。
(七)年末结转和结余: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、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,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,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。
(八)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。
(九)项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(十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(款):反映用于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。
(十一)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(类):反映用于资源勘探、制造业、建筑业、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。
(十二)住房保障支出(类)住房改革支出(款):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。
(十三)“三公”经费: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、公务接待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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