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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人的通知

2024-04-09

学会所属各工作委员会、专业分会、专家委员会,各单位会员:
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(国家外国专家局)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4〕21号),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人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候选人应具有外国国籍(港、澳、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推荐范围内),对华立场坚定、长期友好,具有良好声誉和一定社会影响,未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1.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特别是重点行业、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,在促进中外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;

2.在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推动高质量发展,助力科教兴国战略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乡村振兴战略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,及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、人口高质量发展、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;

3.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

4.在中国边疆、贫困地区克服困难、无私奉献,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
(二)符合条件的国际科技组织负责人可优先推荐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专家聘请(合作)单位作为申报单位,申报前应征得专家本人同意。

(二)申报单位不可多渠道申报,重复申报视作无效。

(三)请各申报单位客观、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报,申报材料不得含涉密或敏感信息。专家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护照核对,确保准确无误。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(重点为对华所作贡献)应客观真实、重点突出、数据准确,字数不超过600字。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提供关于外国专家主要贡献的补充说明材料,并对其中涉及的专业词汇、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,或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、课题、项目概况以及外国专家发挥的作用、解决的问题等情况,以附件形式报送。所有外文词汇均需附中文译名。

(四)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其中,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;推荐企业负责人,须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审计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
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4年4月15日(星期一)17:00前报送至中国电子学会政策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。

申报材料包括:《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表》(附件1)、申报签章页(仅需在“聘请(合作)单位”栏中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,附件2)、专家护照扫描件、专家2寸免冠白底照片、其他附件等材料。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申请表内容要求认真填写,申请表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替换。材料缺项的申报无效。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中国电子学会政策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

联 系 人:王洁瑶 010-68600707

电子邮件:ciewangjieyao@163.com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南里13号楼中国电子学会

 

附件:

附件1-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表.doc

附件2-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.doc

 

中国电子学会 

2024年4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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